農業局-休閒農場籌設申請相關書件
- 發佈日期:2020-01-16
- 發佈單位: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
- 類 別:興辦事業計畫申請書件
- 詳細內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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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申請休閒農場籌設請填寫「休閒農場籌設申請書」,並依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19條、第20條規定擬具「經營計畫書」送市政府審查,經審查後取得籌設同意之休閒農場,依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,籌設期間最長為4年,4年內必須取得相關合法文件(如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(涉及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21條第5款至第22款設施)、水土保持計畫核定、興辦事業計畫核定(涉及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21條第1款至第4款設施)、建築執照使用執照等)及依計畫書完成施作,報請市政府轉農委會審查後核發休閒農場許可登記證。
- 【申請流程圖】
- 【申請書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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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0-01-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