倘不申請試辦計畫,後續土地有何影響。
- 發佈日期:2020-04-24
- 發佈單位: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
- 類 別:Q&A
- 詳細內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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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申請時間至109年8月31日截止,倘民眾未有意願申請試辦計畫,其土地仍應回復農地農用或全區植生(如下示意圖),以符合土地使用管制之規定,否則將依法裁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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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0-04-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