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有通路土地權屬複雜,若不提供土地同意書予市府開闢,是否僅能恢復植生?若提供土地同意書予市府進行綠化,可否免繳納地價稅?
- 發佈日期:2020-07-09
- 發佈單位: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
- 類 別:Q&A
- 詳細內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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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主若無意願出具土地同意書予市府作道路開闢,則應恢復原土地合法使用。倘提供土地同意書予市府進行綠化,並符合「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」第6條相關規定,可免徵地價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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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0-07-09